劳动者常常被拖欠薪资、遇见大项目的,要常常加班加点,却没加班费等补贴、公司不给职员购买工伤保险、生育险等,劳动者遇见这类问题,和公司协商不了后,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但劳动监察部门并不是所有劳动纠纷都会同意,那样不会受理的劳动投诉有什么情形?
第一大家来看看不予受理的劳动投诉情形:
1、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置程序解决的;
2、已经根据劳动争议处置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3、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受理的劳动投诉案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劳动者有明确的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导致的;
3、是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如何进行劳动投诉?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到用人单位的侵害,要在遭到侵害之日起2年内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劳动者投诉时要如何做?
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候,要提供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字、地址及违法具体行为。除此之外在投诉时候要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也要留下劳动者个人名字和联系方法,以便和劳动监察部门联系。
劳动者投诉的案件,劳动监察部门觉得受理范围内,会进行处置。若不是投诉的情形,劳动者应该到仲裁部门进行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需要律师的帮忙,请在右上角点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