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法人代表是公司违法经营的第一责任人,所以选择做其他人企业的挂名法人的话,最好就是签好免责协议什么的。但,依据不一样的实质状况,做了挂名法人之后,公司又欠债无力偿还了,那样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实质中,按规定,一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在公司出事之后,主要要承担下面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1)担任有两名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企业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跟自己不发生关系,仅以公司自己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如果这样的情况的,此时风险非常小。
(1)担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就要以我们的全部个人财产对外承担还款责任。此时的风险是比较大的。
(2)担任一人有限责任企业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原则上也是仅仅以企业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但假如没办法分清公司和股东个人的财产时,股东就大概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刑事责任
假如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出现经济犯罪,譬如公司出现诈骗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筹资等状况。此时,作为法人代表假如对此状况明知,就大概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即便是做其他人的挂名法人,若是普通的民事债务,法人代表是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账目不清,法人及股东有挪用公司资金的就会被除外。
最后,如果你跟你挂名的公司签过免责协议,但公司无力还债的时候,你还是被债权人找上,如果欠的钱较多的话,建议最好就带上你们的免责协议找个善于解决公司法纠纷的律师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