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书房地产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条约,若双方自愿达成,内容合法且完成离婚登记,对双方有约束力。但若签订时存在欺诈、受威胁等不正当原因,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修改或撤销有关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
2、离婚判决书房地产能否变更?
离婚判决书对房地产的归属等事宜已作出确定。通常情况下,判决书生效后,房地产的归属即已确定,不可随便变更。
但假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变更房地产归属等内容。
另外,若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也可通过另行签订协议等方法对离婚判决书中的房地产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但该变更协议需符合法律规定且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后才具备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判决书房地产一般不可随便变更,需依据具体状况判断是不是有法定变更事由或双方自愿变更的可能。
3、离婚协议书债务承担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书对债务承担一般具备法律效力,但需满足肯定条件。若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债务的承担方法,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一般是有效的。然而,若该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即便离婚协议有约定,债权人仍有权向双方倡导权利。若该债务是一方个人债务,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由另一方承担,需债权人认同该约定,不然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总之,离婚协议书对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需依据具体债务性质及协议约定等状况综合判断。
离婚协议书里关于房地产的约定一般具备法律效力,但需满足肯定条件。假如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内容合法,且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样对双方就具备法律约束力。但假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协议中的房地产约定。